【新要闻】有“典”不一样的普法——瓮安县检察院多形式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3-06-17 20:46:34 来源:天眼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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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知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和能力,营造和谐安全的社区、村寨、校园环境,瓮安县人民检察院多种形式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

进校园讲“典”。6月9日,在建中镇逸夫中心完全小学(建中小学),检察干警为广大教师带来生动的法治教育课。课程采用“案例+问答”的授课形式,结合社会热点,以案释法、以法论事,向教师们讲授了《民法典》中与教育行业密切相关的规定和民法典及延伸的法律法规中对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规定,用生动的案例阐释了教师要如何为未成年人系上法治“安全带”、如何做学生主动学法、自觉守法,依靠法律处理问题的“引路人”,教师们积极参与互动,现场气氛热烈,不时传来阵阵掌声,大家纷纷为这次宣讲活动点赞。

进村寨送“典”。6月13日,瓮安县检察院到中坪镇新土村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检察干警采用院坝会的方式与群众面对面“话家常”、“讲法典”。活动围绕《民法典》编撰的意义及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各类条文进行了重点宣传,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民法典》中关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婚姻家庭及继承权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详细讲解,与群众畅谈生活中可能遇到的涉及民法典的法律问题及解决途径,让群众学法、知法、守法。

进企业释“典”。6月14日,瓮安县检察院到瓮安县域企业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手册、开展座谈交流等形式,向企业员工讲述《民法典》的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同时围绕检察机关的性质和职能、民营企业常见的法律风险及检察机关护航民企发展措施等方面进行详细讲解,并在讲解中对民营企业在经营发展中遇到的法律风险防范,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些注意事项和应对措施,积极引导企业及其员工在遇到纠纷时应通过法律途径予以维权,引导企业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

瓮安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推动普法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教育引导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通讯员 胡涛 朱念

编辑 虞思滔

二审 卢泰铭

三审 张发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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