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发布时间:2023-08-03 16:30:17 来源:第一财经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据财政部官网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其中提出,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金融机构应将相关免税证明材料留存备查,单独核算符合免税条件的小额贷款利息收入,按现行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免征增值税。 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

标签:

X 关闭

X 关闭